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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福州市市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委辦發(fā)〔2018〕27號)和《關于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職責和機構編制調整的通知》(榕委編辦〔2018〕159號)文件精神,2018年12月原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更名為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為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歸口管理全市外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擬訂全市外事事務的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及發(fā)展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2.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議定事項督查工作。3.統(tǒng)籌協(xié)調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承辦邀請和接待來榕開展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及重要外賓來訪事宜;統(tǒng)籌安排市級領導的外事活動;指導外事接待工作。4.統(tǒng)籌協(xié)調全市因公出國工作;承辦副廳級以上人員出訪報批工作;在中央和省授權范圍內,審批或審核我市因公派遣團(組)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我市訪問的有關事宜;負責因公出國人員護照的頒發(fā)及收繳、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履行出國培訓工作;負責了解和檢查因公出國團組或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5.負責指導和管理對外民間交往,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動;辦理或代辦涉外領事認證事宜。6.按照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關于外國記者采訪的法規(guī)、條例,受委托辦理本行政區(qū)域內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事務;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采訪活動的安排工作。7.牽頭處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發(fā)事件;組織、指導和協(xié)調有關部門開展維護我市機構、人員在海外的安全與合法權益工作。8.負責審核、報批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和國際活動;協(xié)同有關部門做好我市涉外參觀點管理工作。9.負責對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監(jiān)督、查處違反中央對外方針政策、外事紀律和外事工作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10.協(xié)助有關部門開展對外宣傳、文化交流和群眾性外事教育工作。11.負責推動福州與國際組織的項目合作;拓展福州與國際組織、機構的聯(lián)絡、交流和培訓渠道。12.承辦市委、市政府、省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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