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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規(guī)劃市直機關黨的建設,并組織實施。2、指導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省管單位和外地駐惠單位黨的工作,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廉政建設。3、指導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省管單位和外地駐惠單位黨組織、黨員干部職工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理論;抓好黨員教育管理和黨員干部的培訓工作。4、指導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省管單位和外地駐惠單位黨組織做好黨員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開展創(chuàng)建文明單位(機關)活動。5、指導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省管單位和外地駐惠單位黨組織實施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檢查;指導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省管單位和外地駐惠單位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以及中心組學習并檢查落實情況;了解黨員和群眾對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意見,并向市委報告。6、審批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省管單位和外地駐惠單位黨組織的機構設置和直屬機關黨委(機關黨委、總支、支部)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7、領導市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審批科級以下黨員干部的違紀處分決定。8、負責市直單位黨代表選舉的有關工作;表彰市直機關的先進黨組織、優(yōu)秀共產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協(xié)同有關部門組織勞模和文明單位、文明窗口、文明個人的推薦評選工作。9、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等群眾組織按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10、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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